電梯零部件什麽情況下應該“退休”?國家對此並沒有一個明確規定。從昨天起,北京市地方標準《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開始在市質監局網站公開征求意見。該標準的製定不僅將改變電梯部件報廢無據可依的現狀,而且將大大推動本市老舊電梯的更新改造進程。
據了解,電梯產品零部件使用多年老化已經成為導致電梯安全事故的主要因素,但是在一些住宅小區,依然存在老舊電梯“超齡”工作的現象,一些“高齡”零部件的運轉埋下了安全隱患,但部分小區卻為了省錢遲遲不願更換。
此次征求意見稿對電梯的曳引驅動、懸掛裝置、轎廂、對重、門係統、安全保護、電氣控製、導軌這8大類主要安全部件的判廢提出了基本技術要求和依據,是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電梯部件報廢的準則。以轎廂為例,當出現轎壁、轎頂嚴重變形、破損,轎底嚴重變形、開裂、鏽蝕、穿孔,玻璃轎壁出現裂紋等任一情況且無法修複時應判廢。“門係統”中包括層門、轎門、門機、地坎等,標準提出,中分自動門開關門時間應不超過3.2秒,另外,地坎的變形損壞,會造成層、轎門脫槽等風險,易產生墜落、撞擊、擠壓等危險。因此,當這些問題不合格又無法修複時,電梯部件也將會被判廢。
業內人士表示,該標準出台後,各物業單位將借此加強對電梯的監督及即時的維修保養和報廢,物業單位和業主也可以按照此標準決定是否對電梯判廢。